在遊戲的背後,是什麼東西被忽略,又是什麼東西被暗示著。

遊戲所賦予這齣戲的意義在於,利用這樣子輕鬆的手法逐漸的強調之後會看見的震撼情節。或許在施暴者的心態來說,這一切都是一場遊戲,他要藉著玩這樣的遊戲來得到愉悅與滿足。

可能是我已經事先知道了第一幕所塑造的歡樂場景並不代表著全部,因此從我進入劇場內一直壓抑住的那顆心並沒有輕鬆過,其實這些輕鬆的對話隱隱約約透露著一絲不安,事先強加於觀眾一種反差。

於是第二幕一開始,導演賦予這個劇本暴力的元素,透過強烈的搖滾樂,還有不斷閃爍的強光。依稀看到拿著球棒的女兒,我對於被迫接受的暴力做好了心理準備。而閃爍的強光讓我看見的畫面彷彿是靜止的,但讓我震撼的其實不是灌入耳朵裡那些敲擊桌子和門的噪音,是當女兒把枕頭和沙袋裡的黑色泡綿撒向空中時,靜止在空中的那個瞬間。我似乎也無法呼吸,當那壓迫的一秒過了後,我開始不斷地深呼吸。

當我看到女兒扮演的爸爸把球棒放在下半身當成象徵的陽具時,我很痛心。雖然知道這些都是演的,但是看到一個故事中是十五歲的女孩必須做出這種動作,還是覺得很殘酷。

之後的故事情節,其實我不太記得了,我把注意力都放在兩個演員的肢體與表情上。當媽媽蜷縮在一個角落啜泣;當女兒不願妥協的又帶起拳擊手套,用鄙視的眼神俯視;當媽媽嘶吼著不願面對真相,但嘶吼卻完全無法掩飾她心中的怯弱;當女兒不斷地要強顏歡笑的扮演著媽媽時,一次又一次的拉起她的嘴角;當媽媽回憶爸爸帶小秀去玩而一個又一個殘酷的事實曝露在陽光下;當女兒「必須」要說出「他們沒有打我」時那嘴唇的顫抖。

在女兒扮演著不願多管閒事的鄰居、賣棉花糖的攤販、打著官腔的老師,周圍的觀眾對於這樣的畫面輕笑幾聲,他們可能覺得這樣的場景很熟悉,但是我卻笑不出來。透過可笑的扮演反諷整個社會的悲哀,而周圍的笑聲只會讓我覺得更加殘酷。

第四幕最後,當媽媽問「小秀,你死掉的時候,也是這樣而已嗎?」而女兒回答「像睡覺一樣就可以了。」之後,女兒緩緩的走出了舞台。我不知道女兒最後的態度是如何,是因為母親內心的後悔而原諒,還是無視她的死亡而離去,一切結束得很靜默。

在整齣戲中,我數次眼眶泛著淚,卻沒有落下,但是到了最後的燈暗又燈明後,我卻完全止不住淚水。當兩位演員在謝幕的時候,我必須忙著鼓掌,又必須忙著擦掉眼淚。這不全然是故事情節帶給我的情緒,或許是一種從進場開始就壓抑的情緒得到紓解的表現,不管是什麼原因,女兒最後離場時面無表情的臉深深地在我心底劃下一筆。

當戲後座談會結束後到我走出皇冠,距離結束已經快過了一個小時,但是我的心情卻依舊無法平復。我一直在想,在戲中兩位演員所表現的東西已經如此令人心痛,而現實社會中呢?當我們看到那些真實的傷痕、真實的情緒曝露,我們依舊會像看戲這樣安靜的坐在位子上嗎?

就像若涵導演說的,「我不希望大家認為這是一個家暴防治宣導短片」,我也不認為這齣戲是要教育觀眾什麼。而我,則是在發現我們就像女兒所扮演的那個不想惹事的鄰居,心情更加的沈重。

在遊戲的背後,一直被忽略的,就是一直被暗示的那些。

最後,感謝台南人劇團,感謝導演廖若涵,感謝兩位演員李劭婕、黃怡琳,感謝所有的工作人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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